“崆峒杯”第三届全国女子业余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甘肃省体育局
平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甘肃省围棋协会
平凉市文体旅游和广电局
崆峒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崆峒山大景区管委会
平凉市全民健身中心
平凉市围棋协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4日至7日在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体育馆举行。其中4日报到,7日中午离会。
五、比赛项目:
个人赛(计团体成绩)
六、组别设置:
(一)少儿组(200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成人组(2006年12月31日-1965年1月1日)
(三)老年组(1965年1月1日之前出生)
七、报名办法:
(一)全国各级围棋协会、棋院(校)、培训单位等围棋组织和全国围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单位参赛女子棋手3人计算团体成绩,不足3人不计团体成绩,超过3人的棋手报名时赛前确定好计算团体成绩的3名棋手。
(三)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段级位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视报名人数确定。
(三)比赛用时:成人组、少儿组每方40分钟后3次20秒读秒,超时判负;老年组视报名情况另定。
(四)成人组、少儿组混合比赛,个人、团体名次及奖金按组别录取和颁发。
(五)具体比赛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
1、成人组团体录取前6名,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第4名1000元、第5名1000元,第6名1000元。
2、少儿组团体录取前6名,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1名3000元、第2名1000元、第3名800元、第4名500元、第5名500元,第6名500元。
3、老年组团体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
(二)个人:
1、成人组个人录取前16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奖金。
第1名20000元、第2名15000元、第3名10000元、第4名6000元、第5名3000元、第6名2000元、第7-11名各1000元,第12-16名各600元。
2、少儿组个人录取前16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奖金。
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第4名1000元、第5-6名各800元、第7-11名各600元,第12-16名各300元。
3、老年组个人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奖金。
第1名800元、第2名700元、第3名600元、第4名500元、第5-8名奖励300元。
为了鼓励老年女子,将给其余参赛人员颁参赛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获奖选手在赛后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姓名及开户行。
(三)业余段位的授予:
1、成人组和少儿组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总数达到30人,授予两组混合成绩前两名7段(顺延到前6名);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总数达到15人不足30人,授予两组混合成绩第一名7段(顺延到前3名)。
2、成人组: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00人,授予前两名6段(顺延到前16名);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不足10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到前8名)。
3、少儿组: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00人,授予前两名6段(顺延到前16名);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不足10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到前8名)。
4、段位资格审核、证书颁发按照《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执行。
(四)比赛成绩不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挂钩。
(五)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7月28日截止。
(二)赛事服务费100元/人。
(三)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酒店信息(酒店信息供参考,比赛一周前,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1、平凉宾馆(四星酒店):标间200元/天(含早餐),网上价格220-160元/天。联系人:高经理 13993330326;
2、维也纳酒店(四星酒店)标间268元/天(含早餐),网上价格238元/天。联系人:吕经理 18139880902 15120448341
3、快捷酒店:标间120元/天,网上价格220元/天。联系人:段经理 15193360000
4、红泉大酒店(四星酒店)标间328元/天(含早餐),协议价288元/天,网上价格318元/天。联系人:张经理 18794619113
(四)联系人:蒋立峰 联系电话:13919168999同微信
陈为民 联系电话:13034182116同微信
(五)所有参赛人员及随行人员请在当地办好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保险,组委会不承担相应意外伤害责任。
十一、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性仲裁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中国围棋争议解决组处理。
十二、比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