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届中国婺源杯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作者:中国围棋协会点击:44642023-03-24 09:26

2023年第三届中国婺源杯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婺源县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江西省围棋协会

上饶市围棋协会

围棋报社

三、承办单位:

婺源县社会体育产业发展中心

婺源县委党校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婺源县文广新旅局

婺源县围棋协会

四、协办单位:

江西婺源翼天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婺源棋缘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婺源棋院

五、竞赛项目:

围棋个人赛

(一)公开组

(二)中年组

(三)老年组

六、竞赛时间:

2023年4月24日—29日

七、竞赛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梦里老家景区

八、参赛资格: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棋手均可报名。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段级位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一)公开组:业余5段(含)以上业余围棋爱好者(男女不限)及女子职业二段(含)以下棋手可报名参赛。

(二)中年组:1964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业余围棋爱好者(男女不限)可报名参赛。

(三)老年组:196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业余围棋爱好者(男女不限)可报名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视报名情况赛9-11轮。

(三)比赛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奖金均为税前)

(一)公开组:录取前16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冠军奖金40000元、亚军15000元、季军8000元、第4名4000元、第5名3000元、第6名2000元、第7—16名各1000元。

(二)中年组:录取前16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冠军奖金12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第4—6名各1500元、第7-12名各1000元,第13-16名各600元。

(三)老年组:老年分为甲乙两组混合比赛,单独排名。各组分别录取前12名颁发证书和奖金。老年乙组棋手可报老年甲组。

1、老年甲组(1954年1月1日至196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冠军奖金6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500元、第4—6名各800元、第7-12名各500元。

2、老年乙组(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冠军3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第4-6名各600元、第7-12名各400元。

(四)业余段位的授予:

1、公开组: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60人,授予前两名7段(顺延到前6名),授予第三、第四名6段(顺延到前24名);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达到30人不足60人,授予第一名7段(顺延到前3名),授予第二、第三名6段(顺延到前16名);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50人,授予前三名6段(顺延到前24名);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00人,授予前两名6段(顺延到前16名);参赛6段(含)以上棋手不足30人、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不足10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到前8名)。

2、中年组: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至前8名)。

3、老年组: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授予甲乙组混合成绩第一名6段(顺延至前8名)。

4、段位资格审核、证书颁发按照《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执行。

(五)比赛成绩不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挂钩。

(六)棋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一、参赛费用:

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报名选手需交赛事服务费280元,食宿由赛会统一安排,收取每人食宿费310元*5天=1550元,两项合计1830元,随行家长及家属食宿同价(1550元),如需单间,另加800元。不足部分由组委会承担。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所有参赛个人,以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赛事服务费和食宿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个人原因不能参赛,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参赛选手中途离会不退剩余食宿费。

联系人:

胡丽珍  电话:15180366839(微信同号)

蔡基荣  电话:13803598511(微信同号)

(二)所有参赛人员请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9:00前,到达婺源县梦里老家喆啡酒店报到。

(三)交通指引:

1、高铁直达(或中转)到婺源;

2、航班到达景德镇、黄山、上饶、衢州机场后,转乘高铁到婺源;

3、到达婺源站后,打出租车到【梦里老家喆啡酒店】(路程7公里,约15元车费)报到入住。

(四)所有参赛人员2023年4月29日下午离会。

(五)所有参赛人员及随行亲属请在当地办好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保险,组委会不承担相应意外伤害责任。

十三、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性仲裁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中国围棋争议解决组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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