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总杯”2022中国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山东省分区赛竞赛规程

作者:中国围棋协会点击:60052022-04-28 19:59


“体总杯”2022中国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山东省分区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二、主办单位:

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山东省各地市、县围棋协会


四、比赛日期和平台:

5月3日全天、5月4日全天、5月8日上午于腾讯野狐围棋网络平台。


五、竞赛项目:

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地市组、县城组。


六、参赛单位:

全省各地市、县(含县级市)均可组队参赛,其中省会城市、地市参加地市组比赛,各县(含县级市)参加县城组比赛。参赛队由当地围棋协会组建,未成立围棋协会的单位可由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组建。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限报1名领队,1名教练,10名业余棋手(含替补)。每轮上场5名棋手,前四台年龄分布为:第一台青少年1998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第二台青年1983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第三台中年1967年1月1日-1982年12月31日出生;第四台老年196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第五台女子,无年龄限制。

(二)参赛队应选派户籍、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在辖区内的大陆棋手参赛。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满6个月)或社保缴纳记录(满6个月)为依据。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满6个月)或收入及纳税证明(满6个月)为依据。

(三)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段级位证书,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山东省棋类协会对各单位报出的代表队棋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队和社会监督。各参赛队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棋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五)参赛棋手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在代表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参赛队资格和比赛成绩,并根据中国围棋协会《围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参赛队被取消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分地市组和县城组。

(二)两个组别均采用全民围棋团体分台定人制模式,比赛用时均为每方40分钟后,3次30秒读秒,超时判负。

(三)比赛在腾讯野狐围棋网络平台进行,采用团体单败淘汰制,赛5轮。

(四)具体比赛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另行公布。

(五)各参赛队在执行驻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应集中参赛棋手在同一场地进行线上比赛,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将采取委派当地专人现场监督,参赛队须对每轮比赛多角度全程录像,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六)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参赛队要严格按照驻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组织比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地市组、县城组分别录取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

(二)两个组别的冠军队将获得代表山东省参加“体总杯”2022中国城市全民围棋团体联赛地市组、县城组决赛。


十、报名办法:

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加入QQ群:309274685下载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后,于4月30日前将参加地市组和县城组的电子版报名表和参赛棋手的资格证明发送至邮箱:sdweiqi@139.com   联系人:张靓 电 话:18353392896。重点提示:各参赛队请务必将报名表电子版分为两个附件发送,一份为原始Word文档、另一份为盖红章后扫描的PDF版本或拍照的图片版本。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


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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